为深入推进我校考试诚信教育活动,提高我校大学生诚信素养,更好净化考试风气,6月5日下午“德法”教研室开展考试诚信教育研讨活动。本次研讨活动采用个人自学与集体研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教研室所有教师参加。
教研室主任周仁准首先带领大家认真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文件,要求大家深刻领会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文件精神,提高对考试诚信教育活动必要性和重要性的认识。大家围绕考试诚信教育与个人品质塑造,与民族文化内在要求,尤其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及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培养的关系开展讨论,认为诚信重在个人言行的细微处,是大学生健康成长的必要条件。支部书记于春莉认为:作为“德法”课教师,必须深知诚信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坐标,对于个人成长、学校教育事业发展与社会和谐有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通过学习研讨,作为思政课教师更加认识到诚信考试教育的重要性,今后要切实增强遵纪守法、依法治考的意识,在教学与科研实践中引领高校诚信风尚。夏冬星老师认为:“十年树木,百年树人”,树人要培养有独立人格的精神个体,要培养讲诚信、有原则、有爱心的大写的人。现代社会日新月异、纷繁复杂,当代大学生,只有把诚信扎根于心,方能行稳致远。与会老师纷纷从不同视角畅谈了自己学习心得。
通过此次教育研讨,与会老师深刻认识到深入开展考试诚信教育活动的重要性、建立考试诚信教育长效机制的必要性,思政课教师要有责任担当,力争通过课堂教育主渠道,为我校大学生诚信教育添砖加瓦。
(撰稿人:周仁准 ;审稿人:林忠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