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

2016-03-18 浏览次数:

2016年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硕士研究生

招生复试录取办法

一、复试内容和形式

1、复试内容包括:(1)专业课复试笔试;(2外语水平测试;(3)综合面试。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两门本科阶段的主干课程

2、专业课复试采用笔试方式,闭卷,考试时间2小时,满分100分。

笔试科目:马克思主义理论综合

参考书目:《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高等教育出版社,2013年修订版;《毛泽东思想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高等教育出版社,2013年修订版;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内容。

3、外语水平测试以口试测试为主的方式进行,测试时间不超过30分钟,满分为100分,主要考查考生的听力、阅读、翻译和语言表达等方面的能力。

4、综合面试满分100分,考生抽题作答并接受复试导师组导师提问(问题主要以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及其中国化基本知识为主)。

5、同等学力加试采用笔试方式,闭卷,每门科目考试时间为1个小时,每门满分100分,试题难度按照本科教学大纲掌握。同等学力加试科目:①中国近现代史纲要;②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参考书目:①《中国近现代史纲要》,本书编写组,高等教育出版社,2013年修订版;②《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本书编写组,高等教育出版社,2013年修订版。

二、复试录取成绩折算和复试要求

1、复试期间凡发现考生不符合报名条件、考试违纪、替考、身体及政治思想道德状况等不符合录取要求以及确实存在其它舞弊行为的考生,复试成绩均记为零分。

2、同等学力考生加试两门主干课程中的任何一门考试成绩低于60分,视为不合格,将不得参加复试。

3、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只考核是否合格,不计入复试总成绩。

4、复试总成绩由专业课笔试、外语水平测试(含听力、阅读、翻译和语言表达)、综合面试成绩三部分组成,复试总成绩按照加权计算,权重系数为433,总分仍为100分。

5、最终录取成绩分类计算。

第一志愿考生总成绩:按初试成绩60%、复试成绩40%计算,计算办法如下:总成绩=初试成绩÷5(按100分制计算)×60%+复试成绩(按100分制计算)×40%

调剂考生总成绩:按初试成绩50%、复试成绩50%计算,计算办法如下:总成绩=初试成绩÷5(按100分制计算)×50%+复试成绩(按100分制计算)×50%

最后,进行分类成绩排序,择优依次从高到低确定拟录取名单。

6、其它未尽事宜遵照学校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马克思主义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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