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全体师生:
根据教学进程安排,本学期学期中集中考试周为第13周(5月7日—5月11日),具体安排为:
1、统一考试时间安排:周一至周五下午和晚上。
2、全校各年级学生周一至周五上午上课,下午和晚上停课。周六、周日全校按课表正常上课。
3、无考试安排的专业或考试课程门数小于等于2门的专业,周一至周五下午、晚上有需要上课的课程,请任课教师务必于第11周之前到教务科落实上课教室并负责通知到学生。
4、第13周考试周周一至周五下午和晚上的教室由教务处统一调配安排考试和上课,若需使用教室请一定要与教务科联系落实后方能使用,以免冲突。
请各教学单位落实安排并通知到教师和学生,保持良好的教学秩序。
特此通知
教务处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