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网页链接】 http://jwc.ahut.edu.cn/info/1082/4312.htm
【提醒】1、提交材料。教师需提交教育教学奖励申报表纸质版(附件2),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和原件(原件查验后返还)。
上级或学校发文正式公布的项目或奖项不需要提交申报材料,由归口部门根据有关文件进行汇总审核。
2、报送时间。申报奖励教师于2021年3月5日前将申报材料交至各单位,各单位初审后于3月12前将申报材料分类报送至相关归口部门。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1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