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贫攻坚 如何从决定性成就走向全面胜利

2020-03-16 浏览次数:

  3月6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就“凝心聚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确保如期完成脱贫攻坚目标任务,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行了再动员、再部署,对于在当前非常时期凝聚全党全国全社会力量,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夺取脱贫攻坚战全面胜利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重大意义。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虽然当前我国脱贫攻坚已经取得决定性成就,但“脱贫攻坚战不是轻轻松松一冲锋就能打赢的,从决定性成就到全面胜利,面临的困难和挑战依然艰巨,决不能松劲懈怠”。当前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具体面临哪些困难,应当如何主动作为、有效应对,才能最终取得全面胜利?这是必须认真研究、切实解决的关键问题。

  疫情对打赢脱贫攻坚战的主要影响

  企业复工复产和贫困户外出务工就业。据统计,2019年全国约有2729万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在外务工,这些家庭约三分之二的收入来自外出务工。但是,受疫情影响,部分企业无法正常复工复产,中小微企业特别是贫困地区扶贫车间受到较大冲击。“春风行动”等往年常规的现场招聘会暂停举办,改变了以往过完春节陆续务工就业的做法,直接影响了贫困劳动力及时转移就业和就地就近就业,减少了贫困户全年的稳定性收入。

  农产品外销和农户春耕生产。受防疫期间各级道路封闭、饲料和春耕农资供应受阻、暂停活禽交易、关闭屠宰场、蔬菜水果无法采摘外调、市场供求关系失衡、农机作业服务不足等影响,全国各地出现了农产品滞销、积压、变质现象,农业生产企业、农民合作社、种植养殖大户、贫困户等蒙受经济损失,农户春耕生产受到不同程度影响。

  脱贫攻坚年度计划和扶贫项目工程。由于扶贫项目前期调研、招投标、现场核验等工作无法按原定计划开展,扶贫项目基础设施大多无法正常施工,产业奖补等扶贫项目无法现场核验及时落实,导致2020年扶贫资金无法按序时进度形成支出。同时,因各类扶贫人力和物资无法及时到位,原定2020年脱贫攻坚计划特别是第一季度脱贫攻坚计划和跨年度续期项目受到影响,各类扶贫项目在落实进度上有所延缓。

  全力抓好疫情防控期间脱贫攻坚重点工作

  摸清贫困人口脱贫需求底数,分区分级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脱贫攻坚工作。非疫情防控重点地区要以实行分区分级精准防控为抓手,科学统筹疫情防控与脱贫攻坚,特别是当前尚未脱贫的县、村,要有紧迫感,全面摸清并精准对接贫困人口就业、生产、生活、就医、兜底保障等需求,及时采取有效的需求匹配措施。

  加快春耕生产进度,及时解决农产品积压难题。统筹财政涉农资金,继续加大对特色重点产业的扶持奖补力度。加快春播春种生产进度,切实保障种子、肥料、农药等农资调剂供应,广泛开展线上线下农业技术服务,确保粮食等农产品全年产量稳定。制定滞销卖难农产品应急销售方案,把贫困地区农产品作为民众“菜篮子”重要来源,积极开展消费扶贫活动,畅通网络电商销售渠道,推动扶贫产品与市场需求有效对接。

  分批有序、规范安全做好专项就业扶贫工作。务工收入是贫困地区农民的主要收入来源。贫困地区的扶贫、人社等部门要加强与广东、浙江、江苏、上海等集中用工地的对接联系,充分沟通用工需求,利用好东西部对口帮扶平台开展劳务对接。要全面收集掌握贫困劳动力就业意愿,通过安全隔离准备、组织返岗直达专车(包车)、免费发放防疫物品、适当发放就业补助(补贴)等方式,做好农民工特别是建档立卡贫困户安全返岗上岗工作。有序推进贫困地区扶贫龙头企业、扶贫产业园、扶贫车间等复工复产,吸纳贫困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保障贫困劳动力的全年稳定收入。

  规范高效使用扶贫资金和信贷,尽快促成扶贫项目复工复产。应规范高效使用扶贫资金,有效解决扶贫资金滞留和使用难题。尽快抓好本地区重大项目建设和重点企业复工复产,为脱贫攻坚营造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按照相关规定,适当简化扶贫项目审批手续,加快各类项目实施进度。

  全面如期高质量决战决胜脱贫攻坚

  在2020年剩下不到10个月的时间里,全国还有551万贫困人口没有脱贫,52个贫困县未摘帽、2707个贫困村未出列,时间紧迫,任务繁重。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到2020年现行标准下的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是党中央向全国人民作出的郑重承诺,必须如期实现。历史性消除绝对贫困现象,需要坚持党的领导,发挥制度优势,增强贫困群众发展的内生动力,攻坚克难,凝心聚力,打好脱贫攻坚战。

  全程挂牌督战,确保全国所有贫困地区按时高质量脱贫摘帽。深度贫困地区是贫中之贫、困中之困,需要精准聚焦“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对还未摘帽的贫困县、贫困村实施领导挂牌督战,实行领导挂点联系、专项脱贫政策、企业定点入驻、社会力量帮扶等多种推进方式,聚全国之力,攻克深度贫困堡垒,确保全国所有贫困地区按时高质量脱贫摘帽。

  汇聚人才资源,发挥智力支撑全面决胜脱贫攻坚的关键作用。发展是第一要务,人才是第一资源,创新是第一动力。贫困地区要通过干部驻村帮扶、技术推广普及、本地人才挖掘等多种方式,持续引进和培育具有理想情怀、专业技能、资源优势的各类人才,为其施展聪明才智创造环境,特别要充分发挥广大党员干部、驻村第一书记、科技特派员等扶贫一线工作者的模范引领作用。与此同时,贫困地区更要注重新时代本土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和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重点培育和引导支持,通过各类人才优势集聚和智力技术服务支撑乡村建设发展,不断促进农业农村农民现代化。

  助力产业富民,推进扶贫产业向富民乡村产业升级转变。应结合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实现乡村振兴中“产业兴旺”的首要目标,稳健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利用好扶贫车间减贫成果,继续培育农村创业致富带头人。注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持续做好区域特色农业全产业链延伸提升工作,建立健全农民分享区域特色产业链增值收益机制,实现全国现代特色农业高质量、品牌化、可持续健康发展。

  确保安居乐业,持续推进易地扶贫搬迁群众后续发展和社区治理。到目前为止,全国易地扶贫搬迁960多万贫困人口,中西部地区还同步搬迁了500万非贫困人口。易地扶贫搬迁要实现可持续发展,需扎实做好搬迁群众就业创业工作,完善公共服务和社区治理,为他们适应城市生活提供必要服务。要因地制宜发展产业,确保搬迁群众生活有改善,发展有前景,充分发挥产业就业在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发展中的根本作用。

  完善保障兜底,构建防范返贫长效机制。要发挥财政资金的主导作用,撬动金融资本、社会资金投入,充分利用好临时救助政策,构建全方位、差异化、精准化的综合社会保障政策体系。适当提高低保标准,今年全国低保标准与脱贫标准相统一,有条件的地区实现低保标准略高于脱贫标准,确保今年年底所有无劳动能力的剩余贫困人口全部脱贫。对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脱贫人口和边缘人口进行动态监测,提前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返贫或出现新增贫困人口。

  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统筹做好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机制衔接。要组织力量抓紧研究制定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的政策机制,尽快组织各省市在刚脱贫的贫困县试点开展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衔接示范点建设,打造全国落后地区县域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样板,全面促进乡村振兴战略深入实施。

  加强国际减贫合作,做好2020年后有效解决相对贫困问题的顶层设计。反贫困是全世界的共同事业,需要不断增进国际减贫合作。应及时评估、分析、总结精准扶贫方略实施“五个一批”以来的政策措施、脱贫效果、经验教训,及时做好典型经验总结、先进人物宣传,考察、提拔、重用长期奋战在脱贫攻坚一线的优秀同志,向全世界讲好中国特色减贫治理体系的国家大战略和民生小故事。2020年后,随着全面消除绝对贫困现象,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完成,我国将进入应对相对贫困问题的常态化减贫治理新阶段。要尽快启动“十四五”减贫发展规划编制研究工作,对2020年后各级扶贫开发办公室职能优化调整、东西部(南北部)区域差异性相对贫困标准线划定、特殊群体社会福利保障、脱贫人口生活质量和内生发展能力提升、东西部协作帮扶领域拓展、国际减贫合作方式、防止返贫和新增贫困人口、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等政策措施的有效衔接机制等进行科学研判、前瞻预测。

  (作者:莫光辉,系四川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博士后,四川大学社会发展与社会风险控制研究中心研究人员,广西大学中国贫困治理与社会政策研究中心主任。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民族地区2020年后防范返贫长效机制研究”[项目编号:19BMZ111]阶段性成果)